2021年,木材集团被列为市属国有企业“清廉国企标杆点”培育点之一,按照“清廉国企标杆点”培育标准,木材集团坚持高举“清廉木材”建设旗帜,瞄准关键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精准描绘“清廉国企标杆点”自画像。
一、净化政治生态,描绘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的国企“自画像”
根据集团工作部署,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形成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强力正风肃纪。累计开展专项督查24次,作风效能督查42次。每季度开展“三公经费”和移风易俗督查,驰而不息纠“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正气的政治生态。
二、优化营商环境,描绘清廉高效、经济清净的国企“自画像”
三、营造崇廉氛围,描绘文化清新、环境清朗的国企“自画像”
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格局;构建“互联网+清廉文化”线上平台,打造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多措并举高品质推进清廉文化建设。
四、实现智慧监管,描绘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国企“自画像”
五、强化队伍建设,描绘忠诚履职、秉公执纪的国企“自画像”
队伍建设坚持政治上过得“硬”、业务上求得“精”、自我监督上落得“实”。通过选优配强纪检人员,不断提升执纪水平,时刻绷紧“正人先正己”这根弦,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坚决杜绝“灯下黑”现象,打造忠诚担当队伍。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