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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月学习资料 2018年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2018年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03  来源:温州日报

2018年3月29日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葛益平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中共温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践行法治,开拓进取、依法履职,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

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去年贯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条主线。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新精神新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常委会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培训讨论等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进一步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切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主动向市委请示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把党委的主张、意图和决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实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多次就人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作出指示,为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政治保障。

(三)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定位,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届有主线、年有重点”原则,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突出重点、讲究方法,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有效管用、监督工作更加注重精准发力、讨论决定更加注重制度创新、人事任免更加注重民主规范,常委会履职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助推国际时尚智城建设

常委会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强化监督,为系统构建五大发展生态、加快建设国际时尚智城发挥应有作用。

(一)以增强发展新动能为引领,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温州要振兴实体经济,关键在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优化营商环境。常委会以提升行政效能为切入点,把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重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多次听取汇报,并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广泛征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意见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部署开展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监督,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组赴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查,全力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见效。市政府高度重视,率全省之先推出政务服务“四个一”创新工程,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和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地方资本市场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调研,跟踪监督政府信息化工作,推进企业上市、科创平台和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有关专委还开展农业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民宿经济发展情况调研,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发展。

不断深化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及时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和经济形势分析,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动态,着重针对强化有效投资、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审议意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债务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强化绩效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部门预算分项审查,组织开展专委审查、专家审查,并随机抽取10个部门进行重点审查,对市司法局、商务局等部门2018年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听证,梳理提出初审意见,督促整改落实。80个部门共对131个项目进行优化调整,涉及金额6301万元,促进预算编制不断完善。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预算在线监督系统,拓展联网功能,促进阳光财政、公共财政建设。

(二)以塑造城市新形象为目标,助推城市能级提升。城市竞争关键是城市环境、功能和品质的较量。常委会高度重视“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行动工作监督,组织4个督查组,赴重点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并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拆后土地利用不及时、征地报批工作滞后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认真抓好落实,联动推进拆、建行动,加大拔钉清障力度,谋划实施重点示范项目,全力提速“大建大美”行动。跟踪监督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城市规划工作调研,推进高起点规划城市空间布局、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根据市委打造“两线三片”核心区块的工作部署,常委会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温瑞塘河两岸沿线整治提升工作,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开展城市综合公共交通工作监督,重点关注并推动金温铁路城区段迁建工作、市域铁路S1线配套设施和BRT线网建设,促进城市拥堵问题有效缓解。

(三)以满足民生新需求为重点,助推和谐社会构建。常委会着眼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监督推进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近年来,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去年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有关县(市、区)进行调研检查,推动政府落实《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全面加快公办幼儿园新扩建步伐、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着力缓解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常委会持续关注我市综合医改工作,去年重点加强分级诊疗、“双下沉、两提升”工作监督,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智慧医疗建设、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取得成效。常委会还开展扶贫、食品安全、低收入少数民族增收工作监督,相关专委对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职业教育发展、群众体育发展、侨台胞捐赠项目管理、非遗保护和宗教事务等进行调研,监督推进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接待群众来访172批次,受理群众来信296件。常委会领导认真抓好信访积案包案化解工作,8件陈年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以绿色发展新理念为导向,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常委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度重视水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市部署开展剿灭劣V类水工作专项监督,组织9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相关督查活动,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确定的部分劣V类水质断面未达标等5个重点跟踪督办事项和截污纳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到位等问题,监督支持市政府加快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源头减污,积极营造全民治水的社会氛围,顺利完成全市20个劣V类水质断面消劣任务。相关专委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组织督查“一打三整治”行动,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环境保护、固废整治等工作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坚持推进依法治市,营造良好民主法治环境

常委会着力行使好立法权,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一)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服务地方治理。深入贯彻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配合市委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文件。科学规划五年立法项目,公开征集、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聚焦“大拆大整”和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论证、着力破解,审议通过《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三部法规,充分体现“小切口、小体量、拾遗补缺”的特点,立法质量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开展楠溪江保护管理等立法调研,为后续立法工作做好准备。注重立法后实施工作,建立“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机制,支持政府在市区建立《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示范点,常委会多次组织调研示范小区、召开条例示范实施推进会,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已出台法规的实施。坚持开门立法,出台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挂牌成立首批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专家库,完善立法研究院工作机制和立法民主协商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立法。

(二)加强司法监督和执法检查,维护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法院执行难问题,采取市县两级人大联动方式深入开展监督,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强化执行工作保障为重点,形成执行合力。市中院认真配合人大监督,在全市法院系统部署开展“执行攻坚年”活动,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创新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机制,改进评议方法,丰富评议内容,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对16名法官、8名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监督法院、检察院以点带面,持续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行政复议制度的落实,有力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开展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监督,推动结对帮扶机制和法规政策落实,努力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相关专委开展旅游法实施跟踪监督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研,促进了相关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接收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1件,全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备案。

(三)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施,促进科学决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我省一项基层民主实践创新,是各级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有效载体。常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我市试点经验,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做法,研究提出相关制度设计。根据省委办公厅文件要求,协助市委出台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强化工作指导,部署推进市、县、乡三级人大在2018年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在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已经全面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119个乡镇也陆续在上半年召开的人代会上实施代表票决制。市政府及时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办法等配套制度,全面启动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广泛征求各部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梳理确定避险减灾等12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本次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常委会还认真审议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4个,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依法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其他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123人,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任免干部的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做好市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工作,保障试点有序推进。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平稳推进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资格进行审查。配合做好全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召开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我市出席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93名。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强化履职服务保障,拓宽参政议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搭建平台,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基层市人大代表开展结对联系,将各级人大代表全员编入代表联络站,市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进站开展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指导推动全市246个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扩大网上代表联络站覆盖面,进一步构建代表联系群众线上线下结合的平台体系,及时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形成常态化的社情民意汇聚渠道。

(二)强化服务,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常委会把代表培训作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途径,多层次、分步骤、有计划组织培训班11期,培训代表730人次。健全代表组织网络,组建12个代表中心组、15个代表小组、6个代表专业组,制定中心组活动指导意见,积极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健全代表建议办理等应用系统,为代表履职提供便捷服务。广泛征集全国和省级层面的议案建议素材,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温福高铁、温武吉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助推我市加快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同时举办省人大代表任前培训班,做好全国和省人代会的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创造良好条件。

(三)拓宽渠道,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和五级人大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主题监督活动,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为视察调研、联系群众、宣传发动、献计献策、对接监督等“五大平台”的功能作用,全面助力各项工作。全年共组织开展代表小组和专业小组视察活动346次,共计12269人次代表参加。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相关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电视问政等活动,共计718人次,有效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

(四)提升实效,持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付的《关于加快制定〈温州市出租房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工作,提出先由市政府出台相关规章、待条件成熟再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审议意见,市政府正着手制定相关规章,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完善代表建议市政府领导领办、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等工作制度,将事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7件建议交由市政府领导牵头领办,32件建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牵头督办,推动解决综合性强、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改进建议满意度测评方式,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686件代表建议,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74件,代表反馈满意率达98.8%。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常委会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始终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等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进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四化”党支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加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持之以恒抓好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干部队伍三大建设。根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新要求,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修订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专委会议事规则,深化全员绩效考核,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成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完成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工会换届。着力打造“智慧人大”,开发建设人大综合履职平台,做好内务司法、少数民族财政扶持资金监督系统等全省人大信息化试点工作,提升人大信息化水平。认真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挂钩扶贫等工作,推动基层实际问题解决。

(二)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要求,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完善县级人大机构设置,落实乡镇人大会议制度,县乡人大职权行使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定期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联席会、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加强市县人大工作交流与联动。充分发挥专(工)委作用,围绕常委会重点任务,开展调研视察、专项督查等工作,有力配合了常委会中心工作。密切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三)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扩大人大影响力。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课题调研制度,围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8项重大议题开展课题研究,强化调研成果转化,推动实际问题解决。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着重围绕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重大监督活动做好宣传策划,深入开展专题报道。对温州人大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提升《温州人大》杂志质量,改进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突出代表声音,强化联动宣传,不断扩大影响力。办好《人民问政》《代表在线》两个栏目,建立栏目代表嘉宾库,完善协调沟通和问题督办机制,推动民生问题解决落实,实现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坚持公开征集常委会立法项目、监督议题,公开发布立法计划、监督计划、审议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加以改进。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人大工作展现新形象新作为的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加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系统构建五大发展生态、加快建设国际时尚智城,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打造坚实“铁三角”,争当全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向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心同向。围绕“改革攻坚突破年”“营商环境提升年”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专项工作监督,适时启动“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全力当好温州深化改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为温州改革发展汇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密切关注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监督,促进温州高质量发展。围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精神,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针对“一府一委两院”提请审议的重大事项,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完善任免工作机制,规范任免工作程序,确保市委人事意图通过法定程序顺利实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牢牢把握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新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精准监督,务求实效,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公共财政建设,着力深化全口径预算和部门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制度,加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细化、深化、实质化,让财政资金更多惠及民生。聚焦美丽温州建设,加大“大建大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监督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持续开展综合公共交通、城市控规调整工作监督,促进城市功能品质、市民生活品质“双提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抓好宅基地“三权分置”、森林康养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监督,推进城乡协调发展。聚焦社会民生需求,开展基础教育、医疗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社会救助等专项工作监督;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和满意度测评,促进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推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温州建设。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积极发挥人大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为民、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有效管用”的立法原则,制定《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好楠溪江保护管理等立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对《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动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危险住宅处置规定和电梯安全条例等已出台法规的实施,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和法院执行工作跟踪监督。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有重点的主动审查,深化第三方参与审查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适应“两个机关”新定位,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我们将围绕这个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深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全力打造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大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力度,深化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全力打造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温州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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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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