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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学习资料 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追授林锡迈同志“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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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委发〔2019〕6号

 

 

 

中共温州市委

关于追授林锡迈同志“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的决定

 

各县(市、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林锡迈,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瓯海泽雅人,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瓯海区梧田街道泽霞社区党支部书记。在社区工作21年,从2010年3月起,一直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曾获得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居干部等20多项荣誉;泽霞社区获得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30多项荣誉。2019年1月1日,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终年55岁。

林锡迈同志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人民,扎根基层、默默奉献,敢于担当、勤勉敬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实践者,是我市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优秀代表,是全市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林锡迈同志是我市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省市相关新闻媒体报道了他的感人事迹,引起了我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响。为更好地学习林锡迈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以高昂的斗志投身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决定,追授林锡迈同志“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林锡迈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尽心尽责、艰苦创业的责任担当;学习他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勤勉敬业、热心公益的优秀品格;学习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林锡迈同志先进事迹与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团结带领全市广大群众,坚定信心、砥砺奋进,以新担当新作为“奋战一一六一、奋进二〇一九”,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在抓住用好重要战略机遇中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努力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

 

中共温州市委

2019年1月26日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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