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木材集团根据“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政策,向温州市税务总局进行申请并获批2019年度减免增值税23.4万元!
木材集团财务部一直以来积极学习研究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公司能及时享受各项减税降费措施,例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水利基金减税政策等。
此次,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其中“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这项规定,财务部联合人力资源部根据政策相关要求,对我公司在职员工进行筛查,并积极与温州市税务局进行人员核实。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就业退役士兵26人,完善相关人员信息后,于8月份正式向温州市税务总局上报此项优惠政策备案工作。现申请已获批准,公司2019年度可享受减免增值税23.4万元。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