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24室、2-5幢128室一层、2-5幢130室等9处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下属温州木材集团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24室、2-5幢128室一层、2-5幢130室等9处商业用房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4日下午3时整(延期时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在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租赁合同》(样本)。

一、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月)

招租公告期

1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24室

251.85

商业

28

8.46216

3

2

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止

2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28室

166.87

商业

30

6.0073

3

2

3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30室

313.36

商业

28

10.528896

3

2

4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31室

276.07

商业

28

9.275952

3

2

5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32室

209

商业

28

7.0224

3

2

6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2-5幢133室

139.73

商业

28

4.694928

3

2

7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6-8幢133室

179.49

商业

28

6.030864

3

2

8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6-8幢134室

268.76

商业

28

9.030336

3

2

9

鞋都大道327号锦昌府邸6-8幢135室

333.77

商业

28

11.214672

3

2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移交时以标的物的现场现状为准。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承租方未在前述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单方将标的重新出租。

3、租金含税及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2.6元/平方米/月),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以后每半年的租金应在上一半年租赁期限届满15日前付清,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四舍五入取整个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特别提醒:

1、2号标的仅租赁第一层,建筑面积为测绘面积;第一层和第二层已完全隔开,且有独立出入口,独立动线。

2、6号标的仅租赁第一层局部及第二层全部,建筑面积为人工测量,仅供参考,以现状为准;第一层出租部分和不出租部分已完全隔开,且有独立出入口,独立动线。

3、其他标的均租赁第一层和第二层,建筑面积为不动产权证面积。

出租人对上述标的外观、质量问题、内部空间分割、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承租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经营使用功能等瑕疵不作担保,由承租方竞拍前自行评估商业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不动产权证记载不一致等的,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与营业有关的经营证照手续。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木材集团咨询电话:15858732982

温州木材集团纪检监察电话:0577-88771072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木材集团 前身温州木材厂创办于1952年,是浙江省森工局下属重点国有企业,于1991年5月组建温州木材集团公司,是原温州市重点国有企业,2010年12月根 据国有资产整合重组有关规定,企业整体并入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又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公司制改造,现名称变更为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鞋都大道235号润锦商业中心12-13层 电话:0577-88781506 传真:0577-88783467 邮编:325000
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 2018 温州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9066569号